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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报名入口-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发表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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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00-6月12日17:00。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打印准考证。自6月22日9: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谨慎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报名通过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后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必须于笔试或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仅限上述时间,其他时间均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郴州技师学院3楼01309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郴州市事业单位考试不诚信名单数据库,3年内禁止报名郴州市各类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的报考人员,一律列入郴州市事业单位考试不诚信名单数据库,3年内禁止报名郴州市各类事业单位考试。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郴州技师学院。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视为放弃报考。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6月13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4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15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考务由郴州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教育理论知识占30%、作文20%。满分100分。

3.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郴州市人事考试院单线联系委托郴州以外市以上专业人事考试机构命制。郴州市人事考试院须采取严密防护措施,确保不泄露试题。

4.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 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技师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2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学位证一同交验。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⑷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⑸如遇疫情原因,需采取线上资格审查方式时,则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只需试教的:面试成绩=试教成绩×100%;

试教+实际操作的:

面试成绩=试教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⑴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面试总分均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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